新闻动态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动态

汽车租赁中合同中的一些术语解释


发表时间:[2014-8-18 15:57:00] 标签:汽车租赁 合同术语
    在汽车租赁中,合同是保证出租人,和租车者的正常权益,在合同中常常会有一些术语,为了避免租车的朋友看不明白,特别针对术语做了如下的介绍。

    1. 出租方:获交通局颁发汽车租赁经food vacuum packing machine营许可证的为承租方提供汽车租赁服务的企业。

  2. 承租方:与出租方订立汽车租赁合同,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、法人或其它组织。

  3. 担保人:当承租方不能履行汽车租赁双方签定的合同时,代为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。

  4. 租赁车辆:依照汽车租赁合同及附件约定,出租方提供给承租方使用的车辆,包括附属设施、部件和牌证,大巴租赁。

  5. 租金:承租方为获得租赁车辆使用权及其功能,按照合同规定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。租金单位为元/月、元/天、元/小时。

  6. 超时费:超过合同规定租期且不足一个收费周期,以合同规定租金标准,计收超时部分的租金。

  7. 超程费:超出合同规定的行驶里程部分,按元/公里记收费用。

  8. 保证金:为保证承租方履行合同义务,由承租方提供的资金形式的担保。
上一篇:杭州租车公司接入支付宝窗口 下一篇:美国旅游租车要注意的地方

汽车租赁中合同中的一些术语解释 相关文章

汽车租赁热线:13396520399 电 话:0571-86508628 传 真:0571-86065378 联系人:严先生 优化支持:云搜宝

版权所有:杭州千里马汽车租赁有限公司food vacuum packing machine 地 址: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258号A座9楼

点击关闭
在线交谈 在线交谈 在线交谈